2008年9月8日下午,法学院在法学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科研机构发展研讨会。这是法学院为贯彻学校第16次科研工作讨论会而召开的第四次专题研讨会,也是深化和推进法学院科研机构发展的重要举措。院长王振民出席会议,副院长周光权主持会议。十余位教授参会并踊跃发言,积极为法学院科研机构的发展献计献策。
会议总结了法学院科研机构发展的经验,对现有各研究结构在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建设、带动法学院整体发展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与会教授对《清华大学法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讨论,对加强和改善法学院各种各类研究机构的管理提出建议,以使这些机构的运作更具经常性、规范性和持久性。有的教授还提出新设研究中心的若干设想。
与会教授一致认为,应当整合现有科研力量和学术资源进行法学研究,形成有战斗力的学术团队;研究机构的发展必须有助于提高科研成果质量,提升法学院的整体实力,扩大法学院的社会影响,团结相关专业研究者,凝聚人心。同时,在研究机构发展过程中,必须打破现在二级学科的限制,消除学科之间的坚壁对垒状况,加强与校内其他院(系)的合作,以促进法学院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法学院供稿)——摘自info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