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通[2006]50号
各院、系、所科研办公室: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为了对党中央和国务院所关注的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7年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主任基金应急研究专款,主要资助开展关于国家高层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特别急需解决的重要的综合性问题的研究,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应急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应的领域中已经具有深厚的学术成果积累、能够在短时间(通常是9-12个月)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的专家。
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请准备申请项目的专家,根据自身的研究特长和条件,在《附件》指南范围内提出正式的项目申请书(可以到基金委网站上下载申请书,并在"资助类别"填写"专项";"亚类说明"填写"主任基金";"附注说明"填写"应急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应在2006年5月7日前发往:support@mail.nsfc.gov.cn 和yjyj@mail.nsfc.gov.cn;纸质版应在5月7日前邮寄给学部 王铁男(以寄出日期为准)。如果申请书的研究内容与指南范围有所出入,必须做出特别解释。请特别注意,同一单位不得承担同一个应急项目的两个课题,请预先做好协调工作。获准资助的课题平均资助强度约为6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10个月。
科研院联系人:宿芬 联系电话:84622
附件: 基金委通知
清华大学科研院 二00六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