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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纪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候选人员排序的通知
关于确认“纪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候选人员排序的通知 清科通字[2003]第 34号 各单位科研办公室: 梅贻琦先生是我国现代知名教育家。曾长期在清华大学执教和担任校长职务,对学校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倡导教师在教育中的主导地位与主导作用,强调大学应有两种目的,一 是研究学术,二是造就人才。为了纪念梅贻琦先生,发扬清华大学优良传统,由海内外捐赠资金设立“纪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奖励在被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及SCI论文被 引用(他引*)突出的在校教师。 一、数据来源: 此数据以2001年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计的网络版SCI论文数及被光盘版SCI引用次数(他引*)为依据(如有遗漏可以补充)。 注:其中SCI引用次数(他引*)是指数据中删除论文第一作者和引文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章。 二、统计方法: 只统计论文及被引用的第一作者(他引*)。第一作者为教师的计在该教师名下。第一作者为学生的,计在其第一导师名下。 三、排序办法: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按分数高低排序。 累计分数=SCI论文数+SCI被引用次数(他引*) 四、奖励办法: 1. 奖励等级: 一等奖:1-2名 二等奖:8-10名 2. 学校将按照累计分数的排序来确定获奖者,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根据《清华大学“纪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2003年度“纪 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候选人员次序已经初步排定(详见附件2),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对。如有遗漏可去图书馆多功能电子阅览室检索(新馆406室),并出具检索证明。证明 中须注明“该作者1996-2000年以清华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光盘版论文,在2001年被光盘版SCI引用的次数,并去掉自引部分(即论文第一作者和引文第一作者 相同的文章)。”并加盖检索单位公章。由各单位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03年3月7日前交科技处成果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清华大学“纪念梅贻琦学术论文奖”奖励办法 附件2:2003年梅贻琦优秀论文奖候选人排序 联 系 人: 王晓阳 联系电话:62784624-812 清华大学科技处 2003年2月27日
附件:“纪念梅贻琦奖”奖励办法.doc
附件:2003年梅贻琦候选人排序.doc
[2003-03-01 浏览:48]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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